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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海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
              發布日期: 2023-04-12

                  步推動海安市電子商務發展,擴大海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影響力,增強海安電商宣傳推廣度、社會認知度及知名度,助推海安電子商務產業高質量發展,決定開展“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作品征集活動”,并制定征集規則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1、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設計

              2、農村電商宣傳標語(20字以內)

              二、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征集,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與

              (注: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工作人員和擔任評審工作的專家除外)

              三、活動時間

              2023年4月13日-5月17日

              征集期:即日起至5月3日

              初選期:2023年5月4日至5月7日

              投票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

              評選期:2023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公示期:2023年5月17日

              (注:僅接受線上郵箱投稿,逾期投稿作廢)

              四、作品要求

              (1)主題鮮明,寓意深刻,與海安本土文化、農產品特點結合,能準確反映海安的優勢及特色。

              (2)創意獨特,有豐富的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3)形式簡潔,高雅美觀,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印刷以及在各種介質的媒體上傳播。

              (4)投稿者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如應征作品出現雷同,以最先投稿為準。

              (5)LOGO作品應包含設計圖稿,創作思路和理念說明,基本元素、標準色彩說明的基本組合方式。

              五、征集要求

              參與者須同時提交《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宣傳標語有獎征集活動報名表》、《作品原創承諾書》兩個文件。

              (1)《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宣傳標語有獎征集活動報名表》

              參賽者提交的信息應當與事實相符,一旦發現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設計作品無效。

              LOGO設計作品須形象生動、結構簡潔、寓意深刻,具有較強的識別性、創意性,同時提供設計寓意或創意說明,字數在500字以內。

              宣傳標語作品要精煉、文字要簡潔,表意準確、瑯瑯上口,便于記憶和傳誦,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凝聚力;能反映海安的地理位置優勢及特色最佳。

              (2)《作品原創承諾書》

              投稿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沿用、仿冒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知識產權的,由應征者本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應征作品出現雷同,以最先投稿為準。

              作品原創承諾書.pdf

              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有獎征集活動報名表.pdf

              六、作品提交

              所有參賽作品均通過電子郵箱投稿。

              注:投稿請注明“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征集稿件”字樣。

              通信地址:海安市鎮南路428路高新科技產業園7號樓3層 

              聯系人:仲女士

              聯系電話:17714631768

              郵箱:3385329562@qq.com

              以上為本次征集活動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無效。各種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作品評選

              主辦方將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并通過多種方式公開征集社會意見。評選結果將在海安微商務、海安播報、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及相關媒體上公布。

              八、征集海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獎勵辦法

              (一)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設計獎項設置

              1、特等獎1個,獎金1000元

              2、優秀作品獎2個,獎金各200元

              3、參與獎5個、獎勵禮品一份

              (二)農村電商宣傳標語獎項設置

              1、特等獎1個,獎金188元

              2、優秀作品獎2個,獎金各88元

              3、參與獎5個、獎勵禮品一份

              注:根據相關政策法律規定,獎金超出800元的部分,需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以上現金獎勵均需至海安稅務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九、作品處置

              所有征集作品方案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十、知識產權

              本次征集的LOGO及宣傳標語中標錄用的作品,其作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其作品知識產權自投稿之日起即歸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所有。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有權對成為我中心LOGO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十一、其他說明

              (1)主辦方擁有海安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LOGO設計及農村電商宣傳標語的最終決定權。

              (2)獲獎獎金均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3)主辦方對本公告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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