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關于征集建場60周年標識的公告
為迎接河北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以下簡稱木蘭林場)60周年華誕,進一步弘揚塞罕壩精神,展示國有林場生態建設成果和社會形象,突出木蘭特色,經場黨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及全省林業系統征集木蘭林場建場60周年標識。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活動組織單位
征集主體:河北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
二、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及河北省林業系統征集。凡有意于生態建設與保護標識設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為“應征人”)均可以單獨或聯合的形式參與本次征集活動。
應征人可通過關注附件鏈接,或者撥打咨詢電話了解木蘭林場相關情況。
(咨詢電話:0314-7556921 0314-7556913 18232290621)
三、內容及要求
(一)名稱:木蘭林場建場60周年標識
(二)定位:緊扣“感恩 奉獻 求實 創新”木蘭精神,展現60年來風雨歷程,富有木蘭林業特點,主題突出,形象鮮明,識別性強,內涵豐富。
(三)應征作品:包括完整的設計圖稿、設計理念或注釋說明。
(四)具體要求:
1.具有突出的視覺沖擊力和整體美感,在任何顏色、材質、大小、平面或立體、靜態或動態的載體中體現時,均不影響建場60周年標識的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
2.能吸引公眾對木蘭林場的關注,便于宣傳推廣、制作運用,便于在多種載體上設計轉化,適用于應用系統的設計制作。
3.應征作品包括核心圖形、標準字體、色彩系統。應為易于復制的彩色和黑白版本。
4.應為原創,且不包括帶有國際知名或通用內涵信息的形象或表述。
5.設計說明要包含創作的創意和設計理念,文字應表達清晰,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
6.設計方案電子版本源文件格式為AI格式和PSD格式,圖片格式為jpg,尺寸不少于20cm x16cm,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四、投稿方式
有意投稿者請將應征作品以電子版形式發至電子郵箱。郵件標題請注明“河北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建場60周年標識征集活動-作者姓名”,郵件內容附作者姓名、職業(單位)、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海明
郵 箱:1126947541@qq.com
電 話:18232290621
五、征集活動
(一)征集時間:即日起到2023年4月30日
(二)評選:按照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2023年5月5日前,由征集主體組織專家進行初評(評審專家由木蘭林場相關黨委成員、相關科室人員及省林草局相關處室人員組成)。入圍作品經過“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官網”“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并于5月10日-5月20日在以上兩個平臺面向全社會進行網絡集贊,綜合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社會認可等各方面因素確定獲獎作品。
(三)發布:2023年5月25日,入圍的標識將通過“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官網”“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微信公眾號”“木蘭林業網”“木蘭資訊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公布。
(四)河北省木蘭圍場國有林場征集建場60周年標識獎項設置: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2500元;三等獎6名,獎金各1500元。
六、其他事項
(一)應征人應當保證其提交作品的完整性、合法性與原創性,其由此引發的爭議或賠償由應征人承擔。
(二)應征人應獨立承擔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全部責任,無權就其參加本次應征、設計或提交應征作品以及轉讓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等從征集主體獲得任何補償或費用。
(三)征集主體有權決定或許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體和任何技術對標識進行免費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由征集主體或其許可的第三方組織的活動、制作或銷售的宣傳或信息資料以及任何與征集主體單位相關的活動。
2.生產、印刷或媒體互動宣傳。
(四)本次征集作品視為征集主體委托創作作品,其涉及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財產權、鄰接權、衍生產品開發權)、專利權(包括但不限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權)、商標權(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申請權)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圍內可獲得、享有且所適用法律不禁止轉讓的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權利及一切相關衍生權利全部自動無償由征集主體享有。
(五)在征集活動期間,無論應征人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終入選,應征人應對因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提交的應征方案以及與應征方案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保證其不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資料或信息。
(六)應征作品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約定。
(七)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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