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擬向社會公開征集“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統一標識,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
二、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個人和組織均可參加。
三、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應準確反映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內涵,充分體現構建消費者保護社會共治體系的理念。
2.標識主要適用于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活動,應征作品應具有全國普適性,不帶有地方色彩,同時應體現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內涵。
3.應征作品創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較強的視覺吸引力,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網絡傳播。
4.應征作品格式須為JPG格式效果圖和AI或CDR等矢量圖形,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設計圖稿顏色模式為RGB模式和CMYK模式,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大小不低于1M。另附300字以上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圖樣尺寸、比例、顏色、寓意、背景等。
四、征集“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統一標識評選及獎勵
中國工商出版社將對所有符合要求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4件入圍作品,并指導入圍作品作者進一步修改完善設計。對最終確定的作品設計者,獎勵8000元,作者須提供一套包含作為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統一標識在內的完整系統的VI視覺表達體系,包括但不限于標志圖形、標準色、標準字體、標志釋義以及墨稿、反白效果稿及標準化制圖等,同時還有標志圖形與標準字的各種組合、使用規范等。對另3件入圍作品設計者,每人獎勵1000元。
五、其他要求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無不良引申含義或容易引起歧義的部分,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因標識相同或者類似等發生法律糾紛,均由投稿人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2.作品設計者須承諾其作品的知識產權全部歸征集單位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征集單位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及衍生產品制作的權利,不再另付報酬,并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作。
3.入選(圍)報名相同的以提交時間最早者為準。投稿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郵箱xfcs12315@163.com,來稿者須備注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信息。
4.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參評費,但因搜集資料、獲取信息、填寫、遞交應征方案等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5.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征集單位所有。
聯系人及電話:聶艷 010-637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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