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山水米林·花谷藥洲”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LOGO)、 吉祥物的公告
由米林縣委、政府主辦的第十五屆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擬于2023 年 5 月 28 日盛大開幕。為打響西藏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品牌形象,提升西藏米林旅游知名度與美譽度,經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組委會研究決定,本次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山水米林·花谷藥洲”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 (LOGO)及吉祥物。
一、主辦方
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組委會。
二、征集內容
(一)“山水米林·花谷藥洲”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LOGO);
(二)“山水米林·花谷藥洲”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吉祥物。
三、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6 日。
四、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任何個人和組織均可參加。
五、作品要求
(一)形象標識(LOGO)。符合“山水米林·花谷藥洲”主題,結合米林縣人文精神、風俗風情、地域特色、藏醫藥文化,全面體現米林縣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內涵、使命任務和美好愿景。
(二)吉祥物。卡通形象應簡潔明快,生動形象,既要體現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主題,更要體現米林縣地域特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高質量發展等多元化發展要素。同時,吉祥物應當滿足商業開發的需求并適用于各種尺寸(小到徽章,大到數米高的吉祥物景觀);適用于各種材質(如金屬制品或毛絨玩具);適用于各種已知或未知媒介、形式和技術,如:T 恤、背包、抱枕、水杯、雨傘(遮陽傘)、文具等特許產品,二維或三維動畫(可在電視、互聯網、光盤、手機等媒介上展現)。吉祥物應易于再現(當吉祥物形象需要被放大、縮小或以彩色單色重現時,稍加調整即可)。
(三)其他要求。
1.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必須是原創,不得是已發表作品,或是對任何他人作品的復制、修改、改編、演繹、拆分、組合等。
2.吉祥物應當有相應的名字。吉祥物應當是原創,能夠申請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引起任何對黃牡丹藏醫藥文化節的偏見,不得與任何負面信息產生關聯或聯想。但請注意:即使應征方案中選,被選中的吉祥物名稱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為吉祥物最終名稱。
3.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及作品征集活動,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設計圖稿不得含有任何能辨識出應征人信息的內容。
4.不得含有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
六、投稿要求
請應征創者者提交jpg格式圖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保證畫面清晰,電子稿包含RGB彩色稿和黑白稿、圖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內,色彩模式須為RGB色,圖像文件大小2M以下,并附上《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 LOGO 和吉祥物作品登記表》(附件 1,在微信公眾號網信米林下載)和《原創承諾書》(附件 2,在微信公眾號網信米林下載)掃描件,若無相關信息視為無效投稿。創作者為多人的,須所有創作者共同簽名。創作中為單位的,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名的,應一并提交授權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掃描件。
七、征集“山水米林·花谷藥洲”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LOGO)、 吉祥物評選辦法
采取網絡投票和組織相關單位評審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初評的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在米林文旅微信公眾號、米林融媒體、網信米林上進行網絡投票和發布,同時組委會將進行全面評審。評選結果將在米林文旅微信微博公眾號、米林融媒體、網信米林上進行公示。
(一)形象標識(LOGO)采用獎 1 名,獎勵 3000 元獎金;優秀創意獎 3 名,各獎勵 500 元獎金。
(二)吉祥物采用獎 1 名,獎勵 3000 元獎金;優秀創意獎3名,各獎勵 1000 元獎金。以上獎項均頒發榮譽證書。(三)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請實名打包發至郵箱(hl20160226@qq.com) 請將應征電子版作品(圖片及相關文件)發送至上述郵箱,須明確征集信息: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征集作品+姓名+聯系電話。聯系人:胡柳,聯系電話:18989945248。
八、注意事項
(一)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LOGO)和吉祥物作品一經采用,該作品的知識產權歸主辦方(委托方)所有。未經授權,創作人(受托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加工、美化、修改、使用該作品。主辦方如需對所采用作品進一步完善或開發,創作人有義務配合協助。
(二)參選作品應為原創,且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投稿,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否則取消參加本次活動的資格,所產生的任何相關的法律糾紛,
其法律責任由作者承擔。
(三)創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順序為準。
(四)所有應征作品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應征作品在公開征集截止日期 5 月 6 日 18:00 內沒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主處理作品。
(五)應征者自行負擔與本次應征相關的設計費、方案制作費等。
(六)凡參加本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均視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所有的全部條款及公告附件 1、附件 2 的全部內容。
(七)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組委會所有。
附件: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文化旅游節形象標識(LOGO)、
吉祥物作品登記表
米林縣黃牡丹藏醫藥
文化旅游節組委會辦公室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LRLvUliD9Iz0y1v7gjV1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