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區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
全網征集全民參與不設門檻
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征集要求
1.設計的LOGO要主旨突出、創意新鎖、志意深刻,設計元素應融入碑林區地域特色、文化內通、時代特征,符合新媒體視黨效果。
2,作品要構思巧夢、陰形簡潔,色彩明快,具有鮮明的時代感和藝術表現力。
3.作品要具有推廣性及延伸性,適用于電視屏幕標識、采訪設備和用品標識、場地標識、印刷品標識、微章、工作服及其它行生品。
4.作品接受wrd文檔和圖片(JPG格式),以附件形動發送。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為jpg或tif,大小不低于1QM,需附VI手冊PDF版
5.作品上應附有對圍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及技術說明(圖樣的尺寸、比例、顏色等了和設計樣的理念說明(該項設計所預含的意義、寓意
背景等)。
征集范圍
任何個人和組織
全網征集、全民參與、不設門檻
投稿方式
1.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碑林發布”下載碑林區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報名表。
2.作品均以電子稿形式提交發送至QQ郵箱:63863876@qq.com
聯系電話:029-89625572
3.所有來稿需往明"碑林區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字樣
4.所有來稿需明真實姓名 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
獎項設置
1入選獎名,獎勵人民幣5000元。
2.入圍獎:5名,獎勵人民幣各1000元.
(以團體、機構名火應征的蕕獎者,獎金由第一創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商解決。)
知識產權
1.所有參評的設計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除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外,未申請專利,商標或進行版權登記,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未參加過其他任何征集活動和比賽。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應征作品發生很權糾紛問題,由作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取消參選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布或者發表委評作品。
2,應征作品一經入選,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標、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態征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征者將被
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苦,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入選獲獎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轉讓。本征集啟事約定的獎金即為相應知識產權轉讓用。
3.作品內容如有重復,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
4.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投病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稿件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5.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6,投稿人投稿即視為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歌,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碑林區融媒體中心制
https://mp.weixin.qq.com/s/3ZJhmBbS-O9xsfGjBGyq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