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LOGO)征集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提升各族群眾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度,自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LOGO)。公告如下:
一、創作原則
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突出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突出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良好風貌,突出將體現“民族團結”意義的符號融入標識中,突出“好地方”揚州核心區歷史文化底蘊和人文精神,突出反映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廣陵新實踐而努力奮斗的生動局面。
二、設計要求
(一)LOGO作品要主題鮮明,寓意貼切,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簡潔大方,具有強烈的時代感、視覺沖擊力和鮮明的象征意義。
(二)作品應為圖案或字母的結合體,形式端正莊重,色彩搭配適宜,結構簡潔合理,符合大眾審美和認知要求,具有較強親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確標示,便于識別記憶,宜于宣傳推廣。
(三)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作要求,滿足各種材質制作需求,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場所長期懸掛,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制使用。
(四)作品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5色。
三、提交要求
(一)應征人要提供準確的聯系方式。
(二)每位創作人投送作品不超過2件。
(三)提交應征作品電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內應征作品創意構思文字說明,電子版存儲為JPEG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尺寸不小于5M。
(四)作者提交的作品及有關資料概不退還,自留底稿。
四、征集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LOGO)評選及獎勵方式
1、本次征集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 (LOGO),由廣陵區委統戰部(民宗局)組織相關人員對作品進行評選,確定最終入選作品并公示。
2、獎勵方式:一等獎1名,設計費3000元;二等獎2名,設計費每人1000元;三等獎3名,設計費每人500元。
五、創作聲明
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作品或創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侵權作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和使用權歸廣陵區委統戰部(民宗局)所有,廣陵區委統戰部(民宗局)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方式,有權對各作品進行拼接組合并最終形成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LOGO),有權決定作品的使用方式;作品一經采用,設計者不得再將其作為其他用途。
六、截止日期
應征作品請在2023年6月10日前發送至1816636569@qq.com郵箱,并注明“廣陵區民族團結進步形象標識 (LOGO)作品”。
聯系電話:0514-821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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