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海南省委省政府
開展三年“護苗”專項行動
政法機關重拳出擊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行為
鏟除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土壤
各部門開展關愛幫扶救助
預防矯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護苗”專項行動
離不開社會各界力量的廣泛參與
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
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征集活動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歡迎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踴躍投稿!
為全面推動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深入宣傳省委省政府部署開展“護苗”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強化廣大干部群眾對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的認識,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全社會營造“全民皆知、全民參與、全民奉獻”的濃厚氛圍,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根據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辦公室部署,決定開展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征集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中共海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海南廣播電視總臺
(三)協辦單位:海南日報、法治時報、南海網、海南政法網
征集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內容要求
(一)圍繞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主題,立意明確,內涵豐富,創意新穎,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吸引力、號召力,易發人深省,充滿正能量,引起社會共鳴。
(二)簡潔凝練,飽含深意,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記憶,適合廣泛傳播應用。原則上每條標語口號不超過20個字(含標點符號,優秀標語字數可適當放寬)。
(三)具有持久生命力和激勵作用,被社會各界廣泛認同。
活動時間
信息發布并投稿:即日起至6月15日
作品初選: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
公眾投票: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
專家評審:2023年7月6日至7月16日
結果公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征集要求
(一)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包括標語口號主要內容,投稿作品的A4紙規格掃描版(或拍照版)和WORD電子版同時發送到指定郵箱。單位掃描版必須蓋章,個人掃描版必須在落款處手寫簽名,單位或個人必須寫明本單位或本人相關信息(表格附后)。電子郵箱需要在主題上標明:“護苗”宣傳活動標語口號+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2.單位投稿不超過5條,個人投稿不超過3條。
3.單位和個人不得重復投稿。
4.投稿作品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作品內容相同者,按先投先評原則進行。
(二)投稿方式
1.投稿郵箱(海南青少頻道郵箱):2707292670@qq.com
2.聯系人:徐超
3.聯系電話:18689810217
下載征集表方式
圖片
識別二維碼下載
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征集表
評審和獎勵
評審方式
為充分體現公眾參與和專業要求,活動評審采用微信公眾號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評審辦法,對投稿的作品進行評比。
評審程序
1.初選作品:由活動主辦單位組成專家評審團,對征集到的標語作品進行初選,評出初選名單。
2.公眾投票:在“海南廣播電視總臺”等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初選名單,由社會公眾進行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重要參考。
3.評委會評審:專家評審團結合公眾投票結果,產生獲獎名單。
4.作品公示:獲獎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產生版權糾紛的,將按規定進行處理。
5.發布推廣:通過海南廣播電視總臺、海南日報、南海網等媒體平臺刊發評選結果,組織、推薦全省各地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積極張貼懸掛獲獎標語,廣泛宣傳使用。
征集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宣傳標語口號獎項設置
一等獎 2條
頒發證書、獎金人民幣3000元/條
二等獎 5條
頒發證書、獎金人民幣2000元/條
三等獎 10條
頒發證書、獎金人民幣1000元/條
優秀獎 40條
頒發證書、獎金人民幣500元/條
征集聲明
(一)應征作品應為原創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活動主辦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并以此方案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二)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報名費,來稿制作和郵寄費自理。主辦方對參投稿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概不負責。
(三)所投稿件請自留底稿,來稿恕不退還。
(四)獲獎作品使用權、注冊權、版權歸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五)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并遵守此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要求。
(六)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主辦單位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
中共海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海南省未成年人“護苗”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辦單位
海南廣播電視總臺
協辦單位
海南日報、法治時報、南海網、海南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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